蒙冤23年,金哲红获国家赔偿468万创新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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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2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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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的司法解释曾明确规定:精神损害赔偿金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、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%。实际上,近年来一些冤假错案精神赔偿已经突破了35%的上限,多的达到86%。人身自由赔偿金的标准是明确的,无法突破,但可以通过提高精神损害抚慰金来达到抚慰的目的。屈振红说。
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前,金哲宏(左二)和儿子金永鑫(右二)及两名代理律师合影(2018年11月30日摄)。 (新华社记者 林宏/图)
获无罪判决十个月后,2019年9月6日,曾蒙冤被监禁23年的金哲红收到了国家赔偿决定书。吉林省高院决定向金哲红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2670324.88元、精神损害抚慰金2009675.12元,以上两项赔偿金额共计468万元,创下中国冤假错案国家赔偿的最高数额纪录。
领取国家赔偿决定书后,金哲红在返家途中告诉南方周末记者,他对赔偿结果感到满意。
金哲红1968年生于吉林,此前被认定为发生在1995年的一起命案的杀人凶手。1995年10月,吉林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,判处27岁的金哲红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。
1997年,吉林省高院撤销一审判决,发回重申。重审后,吉林市中院依然认定金哲红有罪,判处死缓。此后,省高院再次发回重审,吉林市中院仍判金哲红死缓。这一次,吉林省高院没再将案子发回,于2000年8月维持了死缓的判决。
十八年后,2018年11月30日,吉林省高院经再审认定金哲红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,撤销原审判决,改判金哲红无罪。至此,金哲红共被羁押8452天。
此后,金哲红委托律师屈振红、袭祥栋代理国家赔偿事宜。除申请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8010974.64元外,金家的请求还包括,精神损害抚慰金966万元,残疾赔偿金1649220元、财产赔偿金2000元,后期治疗费100万元、伸冤费用支出100万元,共计21322194.64元。与此同时,还要求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,为金哲红恢复名誉。
屈振红介绍,在四个月的谈判协商过程中,律师与吉林高院的接触一直比较顺利。双方先后多次沟通协调,法院最终也认可:金哲红被羁押的天数虽比刘忠林(另一起冤案的当事人)少了七百多天,但受到的伤害不比刘忠林小,甚至更大。被带走时,他的儿子不到两岁,母亲也于一年后离世。金哲红出狱后身体状况极差。正是考虑到这种现实情况,最后达成的赔偿协议,金哲红的精神抚慰金与刘忠林相似,约按人身自由赔偿金的75%处理。
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,有关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标准,2014年的司法解释曾划出两条线: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、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%,最低不少于1000元。实际上,近年来一些冤假错案精神赔偿已经突破了35%的上限。如福建念斌案赔偿总额119万元,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55万元,占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86%。
实际上大家都知道,人身自由赔偿金的标准是明确的,无法突破,但可以通过提高精神损害抚慰金来达到抚慰的目的。屈振红说。
按照国家赔偿法,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,造成身体伤害的,应当支付医疗费、护理费,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,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,应当支付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,以及残疾赔偿金。
但伤残的赔偿义务机关不是法院。屈振红介绍,若金哲红想在伤残方面获得赔偿,可向警方申请。
如今的金哲红疾病缠身,照片里的他拄着拐,行动不便。根据他和律师的说法,金哲红腰椎、颈椎多处错位,双腿因外伤造成的闭合性创伤无法正常行走。
金哲红说,接下来是否就伤残情况向警方申请第二轮国家赔偿,还要和律师商议后再定。
南方周末记者 杜茂林 南方周末实习生 任淼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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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的司法解释曾明确规定:精神损害赔偿金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、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%。实际上,近年来一些冤假错案精神赔偿已经突破了35%的上限,多的达到86%。人身自由赔偿金的标准是明确的,无法突破,但可以通过提高精神损害抚慰金来达到抚慰的目的。屈振红说。
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前,金哲宏(左二)和儿子金永鑫(右二)及两名代理律师合影(2018年11月30日摄)。 (新华社记者 林宏/图)
获无罪判决十个月后,2019年9月6日,曾蒙冤被监禁23年的金哲红收到了国家赔偿决定书。吉林省高院决定向金哲红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2670324.88元、精神损害抚慰金2009675.12元,以上两项赔偿金额共计468万元,创下中国冤假错案国家赔偿的最高数额纪录。
领取国家赔偿决定书后,金哲红在返家途中告诉南方周末记者,他对赔偿结果感到满意。
金哲红1968年生于吉林,此前被认定为发生在1995年的一起命案的杀人凶手。1995年10月,吉林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,判处27岁的金哲红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。
1997年,吉林省高院撤销一审判决,发回重申。重审后,吉林市中院依然认定金哲红有罪,判处死缓。此后,省高院再次发回重审,吉林市中院仍判金哲红死缓。这一次,吉林省高院没再将案子发回,于2000年8月维持了死缓的判决。
十八年后,2018年11月30日,吉林省高院经再审认定金哲红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,撤销原审判决,改判金哲红无罪。至此,金哲红共被羁押8452天。
此后,金哲红委托律师屈振红、袭祥栋代理国家赔偿事宜。除申请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8010974.64元外,金家的请求还包括,精神损害抚慰金966万元,残疾赔偿金1649220元、财产赔偿金2000元,后期治疗费100万元、伸冤费用支出100万元,共计21322194.64元。与此同时,还要求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,为金哲红恢复名誉。
屈振红介绍,在四个月的谈判协商过程中,律师与吉林高院的接触一直比较顺利。双方先后多次沟通协调,法院最终也认可:金哲红被羁押的天数虽比刘忠林(另一起冤案的当事人)少了七百多天,但受到的伤害不比刘忠林小,甚至更大。被带走时,他的儿子不到两岁,母亲也于一年后离世。金哲红出狱后身体状况极差。正是考虑到这种现实情况,最后达成的赔偿协议,金哲红的精神抚慰金与刘忠林相似,约按人身自由赔偿金的75%处理。
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,有关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标准,2014年的司法解释曾划出两条线: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、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%,最低不少于1000元。实际上,近年来一些冤假错案精神赔偿已经突破了35%的上限。如福建念斌案赔偿总额119万元,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55万元,占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86%。
实际上大家都知道,人身自由赔偿金的标准是明确的,无法突破,但可以通过提高精神损害抚慰金来达到抚慰的目的。屈振红说。
按照国家赔偿法,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,造成身体伤害的,应当支付医疗费、护理费,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,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,应当支付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,以及残疾赔偿金。
但伤残的赔偿义务机关不是法院。屈振红介绍,若金哲红想在伤残方面获得赔偿,可向警方申请。
如今的金哲红疾病缠身,照片里的他拄着拐,行动不便。根据他和律师的说法,金哲红腰椎、颈椎多处错位,双腿因外伤造成的闭合性创伤无法正常行走。
金哲红说,接下来是否就伤残情况向警方申请第二轮国家赔偿,还要和律师商议后再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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